3月24日下午消息,天眼查App顯示,3月23日,螞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杭州融動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公布,審理法院為杭州市西湖區(qū)人民法院。原告為螞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為網貸天下關聯(lián)公司杭州融動科技有限公司。
判決書顯示,原告螞蟻科技公司稱,被告杭州融動公司惡意使用與涉案商標近似的“借唄螞蟻分期”作為被訴APP名稱并多處使用,侵犯了涉案注冊商標專用權,且其使用原告企業(yè)字號“螞蟻”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原告認為,被告的行為容易造成公眾混淆,構成商標侵權。甚至因其可能涉嫌詐騙等規(guī)范問題,給原告的商譽造成嚴重損害。
被告杭州融動公司辯稱,該公司于2014年成立,股權經過多次變更。融動公司的服務器在2017年底、2018年初到期后未再續(xù)費,團隊中無人懂技術,亦無人運營案涉APP。直到本次訴訟,聯(lián)系之前的技術人員才發(fā)現(xiàn)案涉APP在一個安卓端仍有展示,下載后發(fā)現(xiàn)不能打開,無法進行下一步操作。
最終本案裁判結果為杭州融動科技有限公司賠償給螞蟻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含維權合理開支)250000元等。